奇怪且令人憤怒的世界。
有一種白目且活該兼顧人怨的行為,名之為抽煙。所有的醫學報導都能指出抽煙對人體的危害,但卻有大半的人口依然吸煙,有時就是搞不懂,這群人的腦袋裡在想什麼。
你知道100°C的滾燙開水倒在身上會三度灼傷,所以你不會讓熱開水近身。
你知道拿把菜刀往身上砍下去,輕則血流如柱,重則身亡,所以你不會拿刀砍自己。
你知道走在路上要靠邊走,避免被車撞到。
你知道一切對自己不好的事,卻獨獨對煙不離身。
這種人,我稱為白目。
死了,我會說活該。癌了,我認為健保不應給付、醫院不用收容。病了,我認為不應浪費任何醫療資源在不想活的人身上。
一個不尊地球,不尊重自身生命的人;一個「知道」自己在慢性自殺的人;有什麼立場使用國家醫療資源。珍貴的醫療資源,本就應該用於不得已而生病、不幸而生病、意外而受傷的人身上。那些鎮日拿錢買煙自殺的人,有什麼資格可以使用醫療資源?
抽煙,危害自身,也危害他人健康。見過在廁所最好笑的防煙警示標語「為了尊重他人的健康,請勿在廁所吸煙。」,看到這種標語,只讓人想大笑三聲。當一個人連自己的命都不要的時候,誰還會「尊重別人的健康」。
開放場所吸煙,就真的不會危害別人健康?早上走路上班,多的是在公共騎樓邊走路邊抽煙上班的人,這些自私人的,曾幾何時想過煙味飄至身後,會對無辜路人造成健康傷害,而他媽的無辜路人還要每月繳健保費「照顧」那些想早死早投胎的抽煙人口!!
任何人都值得尊重。想死的人,有什麼資格得到別人的尊重!
政府沒有能力全面禁煙,身為一個國民,你為什麼做不到拒買煙。明明是個人的無法控制,卻怪罪政府的無能。政府禁賣,還是會有黑市在賣。而人民拒買,即使煙品大刺刺的放在隨處可見的7-11,也不會有任何影響。
明知不應為而為之,你,也是那個正在自殺的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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